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
07-10

 

 

 

 

雨普办200810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7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

 

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观念,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残疾人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这对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司法公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各成员单位一定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雨花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竭诚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全区深入宣传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熟悉这部法律的基本内容,为这部法律的实施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要促进各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帮助广大残疾人学习掌握新修订《残疾人保障法》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不断创新方式和形式,增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结合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把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残疾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法制宣传工作,把残疾人法制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并报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南京市雨花台区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77

 

主题词:贯彻落实   残疾人工作   法制宣传   意见        

南京市雨花台区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7印发

共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