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雨花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主线,进一步拓展普法社会面,加大力度,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和引导力,不断扩大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的影响力,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1、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大型法治文艺演出、法制讲座、普法讲师团、普法儿童团宣讲等活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2、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和引导全区公民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奠定基础。
3、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强服务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5、加强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二、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6、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切实抓好面向全社会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7、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各街道、各部门要把法制学习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学法用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全年不少于2次)、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司法、行政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4月份,拟在全区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试。
8、青少年。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确保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结合治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学校创造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上法制教育课不少于1次。
9、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的内容,建立和完善评价和评估机制,按年度进行量化考核。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辟学法园地,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年组织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
10、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要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积极开展“关注‘三农’、服务发展”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农村两委干部冬训、农闲季节等重点时机,组织普法讲师团、执法机关、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和农民工聚集地,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民主管理等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针对“三农”和农民工的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和促进农村的和谐发展。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在南京南站、安德门民工市场和雨花软件园,结合“法律人在行动”开展大型“送法进工地”、“关爱民工”等活动。
三、积极促进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的结合,认真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
11、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雨花、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法治雨花、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打下扎实的基础。通过开展法治雨花、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年度组织开展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
12、深入推进基层和行业法治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基层和行业法治创建,为法治雨花奠定基础。做好2009年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确保市级创建率达50%以上。
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3、在继续做好现有法制宣传节目、栏目(《法治雨花》)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4、充分发挥“雨花普法网”的阵地作用,丰富网络法制宣传的形式,组织开展网络普法宣传经验交流和网站信息先进单位、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15、继续办好“18”法律广场,深入开展“18”法律广场活动,突出各个时期的法制宣传重点,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动互动,促进法治文化在市民中的传播。充分利用“18”法律广场、法制宣传专栏等阵地,积极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深入揭露各类邪教危害、活动特点和欺骗手段,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御邪教的能力。
16、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各个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17、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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